2007年3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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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救助:照亮贫弱者天空的阳光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聋哑人邹女士的丈夫4年多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离开了人世,经法院审理,邹女士可拿6万多的赔偿款,但这笔款一直没能执行到位。邹女人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过日子,生活相当窘迫。不久前,永嘉县法院将7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邹女士的家,解决了这个刑事案件受害人一家的燃眉之急。
  2002年12月30日晚,永嘉桥头镇农民李某和叶某准备去赵某家打麻将。到了赵家后发现,赵某那里没有麻将。于是,李某便借用了他人的电动三轮车带着叶某去别处借。借到麻将后,在返回赵某家途中,因路面不平加上车速太快,三轮车翻倒在地,叶某当场因受伤而昏迷。李某当时将叶某抱上车准备送医院,但在路上,李某一想到医疗费就放弃了去医院的念头,并将叶某放在路边,自己则回到赵某那里打麻将。
  当晚,叶某被他人发现后送往医院,经抢救无效当晚死亡。叶某便是邹女士的丈夫。叶某死时,一个儿子8岁,一个儿子才1岁。
  此案经永嘉法院审理,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赔偿邹女士经济损失6.7万余元。然而直到现在,在监狱服刑的李某仍然没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,该案的执行也因此陷入了死胡同。邹女士本身是聋哑人,一人带着两个小孩日子过得十分紧巴,尤其这两年两个孩子相继上学。
  不久前,永嘉县法院将7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邹女士的家中。这对他们这样的困难家庭来说犹如“雪中送炭”。邹女士为此感动不已。
  永嘉法院司法救助是在年初启动的,首批35个困难当事人,包括一些刑事案件的受害人,获得了共计25万余元的救助金。他们都是赢了官司的当事人,经济很困难却又拿不到赔偿款。为此,从去年开始,永嘉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,并提政法各部门每年罚没款总额的1.5%—2%作为司法救助基金,同时接受县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款。